公告日期:2024-04-23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则和要求,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专业作用。现将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汇总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由独立董事祝锡萍(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吴龙奇、董事林加连担任。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了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在完成
董事会换届选举后,于同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了胡苏芬女士、颜建伟先生、林加连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主任由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胡苏芬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任期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二、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
1、2023 年 4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
职情况报告》《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3 年度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2023 年 6 月 16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23 年
度增加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3、2023 年 8 月 26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4、2023 年 10 月 1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2023 年 10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了《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审计定期报告,并做好履职
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及监管要求,切实履行了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的审阅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了解、跟进会计师事务所对于年度报告的审计计划,并确定相关的时间安排,在会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报告期内,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并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也认同会计事务所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聘请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鉴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对公司业务流程等比较了解,且拥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需求,为保障 2023 年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控控制的有效性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内部审计工作相关资料,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在公司聘请新任内审经理后,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对新任内审经理进行了指导。
4、对关联交易事项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未发现关联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募集资金事项审核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情况进行审核,未发现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依据相关规定,格尽职守、尽职尽责的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责任。2024 年,我们将继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更好的完成董事会的各种委托。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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