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605500 证券简称:森林包装 公告编号:2024-043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落实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发展理念,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公司部分实际控制人拟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
●首次增持情况:
2024 年 2 月 5 日,林木先生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首次增持公司股份 1,886,500 股,交易成本金额 1,050.59 万元。
截止 2024 年 7 月 9 日,林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923,615 股,成交成本金额
3,893.15 万元,占公司股份的 1.67%。
●后续增持计划:
林木先生自本公告之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拟继续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 A 股股份金额不低于 6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1,200.00 万元(含)。
一、公司专注主业,发挥经营优势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是一家集废纸利用、热电联产、生态造纸、绿色包装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随着国家循环经济发展战略以及“通过绿色包装实施绿色物流”方针的继续实施,纸包装及其相关产业能够再循环利用、对环境轻污染等优点,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泛,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公司集包装用纸及其制品完整产业链于一体,
涉及废纸利用、热电联产、原纸、瓦楞纸板、瓦楞纸箱的生产,具有先进工艺和装备、属地供销区域内产品需求旺盛等多个环节优势,公司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因此,公司管理层对未来的发展充满信心。
二、公司重视投资者交流及合理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将积极建立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继续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上证 e 互动”平台、公司邮箱、投资者专线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积极沟通,帮助投资者对于公司情况的了解。
公司重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最近三年(2021 年-2023 年)公司累计向投资者分配现金红利 19,256.00 万元,占同期净利润 33.18%,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继续实施现金分红等回报措施,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为了践行“提质增效重回报”的发展理念,树立公司良好资本市场形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实施本次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增持主体林木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林启军先生的儿子,与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五、本次增持情况
(一)本次增持的股东、时间、方式、增持的数量及比例
公司披露《森林包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及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林木先生2024年2月7日首次增持公司股份后,将在未来12个月内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增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股份金额不低于8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1,600.00万元(含)。
2024年2月7日至2024年7月9日,林木先生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2,753,222股,交易成本金额1,592.76万元,占
公司股份的0.66%。该增持计划已完成。
(二)增持完成前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1、本次增持前的持股数量及比例
2024 年 2 月 5 日,林木先生以其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1,886,500 股。2024 年 2 月 6 日,林木先生以其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 2,283,893 股。本次增持前林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170,39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
2、本次增持完成后持股数量及比例
本次增持公司股份完成后,林木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6,923,615股,占公司的总股本1.67%。林启军先生直接和间接公司股份98,613,396股,占公司的总股本23.80%。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林启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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