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30
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制度规定,苏州华兴源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责,圆满完成了董事会部署的各项工作。现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2 月 2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谈建忠、周
炯、钱晓斌组成,其中谈建忠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谈建忠、周炯为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 2 月 22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徐文建、
周炯、钱晓斌组成,其中徐文建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徐文建、周炯为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积极参会,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对公司定期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认真听取审计机构专题汇报,勤勉尽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1 次沟通会议和 4 次正式会议。
沟通会议由徐文建、周炯出席,董事会秘书朱辰列席,正式会议均由全体委员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1、2023 年 2 月 22 日,审计委员会委员徐文建、周炯与年度审计机构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度审计方法及重点关注的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本次沟通无公司管理层参加,董事会秘书朱辰列席会议;
2、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第一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
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对上述事项形成书面审阅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3、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第二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对上述事项形成书面审阅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4、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第三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对上述事项形成书面审阅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5、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第四次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对上述事项形成书面审阅意见并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行职责情况
(一)相关财务报表及关联交易审计工作中的履行职责情况
报告期内(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下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司的相关报告进行审阅并出具了书面意见。经审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各期财务报表依据充分,会计记录真实、可信、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能公允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及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二)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行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评价,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服务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委托,能够实事求是的发表相关审计意见,因此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三)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公司内审部门的工作汇报,并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的意见,提高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成效,确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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