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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11 18:04:30 股吧网页版
博汇科技:博汇科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2


证券代码:688004 证券简称:博汇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
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汇科技”)于 2024年 6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1 股。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博
汇科技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确定本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29 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 2024
年 5 月 30 日。截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56,800,000 股,合
计转增 23,288,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80,088,000 股。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 56,800,000 股增加至80,088,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人民币56,8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80,088,000元。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情况

鉴于上述变更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更新情况以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680 万元。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008.8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680 万股,全部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8008.8 万股,全
为普通股。 部为普通股。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
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
力; 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
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被宣告缓刑的,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 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 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
起未逾 3 年; 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日起未逾 3 年;

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 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 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
起未逾 3 年; 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令关闭之日起未逾 3 年;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
期限未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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