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光电: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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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5-24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文件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哈尔滨新光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董事会会议的相关议案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四川中久新光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进一步支持中久新光更好更快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为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定价客观、公允、准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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