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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1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及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 年 4 月 28 日至 2023 年 5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 年 5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39)。
3、2023 年 4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李华女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3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23 年 5 月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7)。
5、2023 年 6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4 年 6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9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4 年 6 月 3 日披露《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公告》,以实施 2023 年度利润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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