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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0
证券代码:688019 证券简称:安集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7
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的风 险提示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告中关于安集微电子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集科技” 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后其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 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 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郑重 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均为预估和 假设。本次发行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完成注册、何时完成注册及发行时间等 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关注。
安集科技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 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 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 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 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未来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经营情况等方
面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2、假设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末完成本次发行,分别假设截至 2025 年 6 月末
全部转股和 2025 年 6 月末全部未转股(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及可转债持有人实际完成转股的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83,050.00 万元,暂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02,733,766.50 元,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322,000,921.08 元。假设 2024年度、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对应的年度增长率存在三种情况:(1)0%;(2)10%;(3)20%。(上述增长率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召开日(即
2024 年 7 月 9 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之中的较高者,即 128.61 元/股。(该转股价格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构成对实际转股价格的数值预测,最终的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
6、假设不考虑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影响,仅为模拟测算需要,不构成对实际票面利率数值的预测;
7、假设在预测公司 2024 年末及 2025 年末总股本时,以截至 2024 年 7 月 9
日总股本 128,754,740 股为基础。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股权激励、分红及增发等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
(二)对公司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及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2023.12.31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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