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8-23 17:10:30 股吧网页版
洁特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24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了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关于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的关联交易事项,相关协议遵循了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价格公允、合理,相关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参股公司使用子公司消毒配套设施的关联交易事项。

三、关于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新增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相关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均依法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交易价格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新增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志春、洪炜、刘佳
2024 年 8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