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4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州洁特生物过滤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特生物”、“上市公司”、“公司”)2022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
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与上市公司签署了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
2 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并已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本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对协
议内容做出修改或终止协议的
情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机构通过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开展持续
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未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发生违法违规事项
交易所报告,并经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及
5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 相关当事人未出现违法违规、
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违背承诺等事项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保荐机构持续督促、指导上市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6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理人员。本持续督导期间,上
做出的各项承诺 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能够遵守相关法律法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规的要求,并切实履行其所做
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上市公司已建立相关制度、规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则、行为规范,并在本持续督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导期间有效执行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内控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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