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三年四月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股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南京微创医学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南京微创医学科技有限公司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公司在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1006089812733。
第三条 公司于2019年7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34 万股,于 2019年 7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
Micro-Tech (Nanjing)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南京高新开发区高科三路 10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8784.7422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执行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以科技和创新改善人们的健康。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医疗器械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凭许可证所列事项生产经营);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显示器件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玻璃仪器销售;金属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仪器仪表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与本企业业务相关的产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消毒灭菌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自有房屋及设备租赁;网上销售医疗器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以南京微创医学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5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成公司股本 9,000 万元,注册资本在公司设立时全部缴足。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占总股本的比例具体如下:
折合认购的股份数 占股份公司设立
序号 发起人名称 出资时间
(股) 时总股本的比例
南京微创医疗产品有限
1 30,762,360 34.1804% 2015.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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