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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1
证券代码:688037 证券简称:芯源微 公告编号:2024-045
沈阳芯源微电子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2 元
每股转增 0.45 股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 现金红利发放日
流通股份上市日
2024/7/16 2024/7/17 2024/7/17 2024/7/17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 2024 年 6 月 17 日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 10 股转增 4.5 股,不送红股。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调整转增股本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38,186,711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 102,607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38,084,104 股。
具体方案如下:
1)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日,公
司总股本为 138,186,711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02,607 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 138,084,104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7,616,820.8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 11%。
2)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5 股,不送红股。截至本公告
日,公司总股本为 138,186,711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02,607 股后的剩余股份总数为 138,084,104 股,合计转增 62,137,847 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 200,324,558 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其中,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虚拟每股现金红利及虚拟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38,084,104×0.2000)÷138,186,711≈0.1999 元/股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38,084,104×0.4500)÷138,186,711≈0.4497
综上,本次权益分配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0.1999)÷(1+0.4497)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新增无限售条件 现金红利发放日
流通股份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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