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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5 18:13:40 股吧网页版
中科通达: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通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中科通达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75 号)核准同意,公司首次
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909.34 万股,并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1,637.34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2,706,97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3,666,426 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1,062,964 股限售股已于 2022 年 1
月13日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含战略配售)共计 55,228,090
股已于 2022 年 7 月 13 日上市流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共计
1,454,670 股已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上市流通。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共涉及限售股股东4 名,分别为王开学、王剑峰、武汉信联永合高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联永合”)、武汉泽诚永合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泽诚永合”)。

本次解除限售并申请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 34,961,25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一)相关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上市流通的相关股东对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作出的有关承诺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开学、王剑峰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主体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承诺。
2、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信联永合、泽诚永合承诺:

(1)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首发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首发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六个月。上述发行价格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公司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及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和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3、通过信联永合、泽诚永合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核心技术人员承诺: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唐志斌、罗伦文、蒋远发、谭军胜、任明、蔡青(离任)、黎祖勋(离任)承诺:

(1)自公司首发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仍遵守上述承诺。

(2)自所持公司首发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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