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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4-26 18:14:51 股吧网页版
金达莱: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刘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刘静)

作为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在2023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诚信、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会议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刘静女士,1968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获西安交通大学会计学硕士学位,副教授,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2年7月至1994年6月任陕西省水利厅第四工程局财务科会计;1994年6月至2004年6月任西安统计学院会计学院教师;2004年6月至今任江西师范大学商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18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没有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任职的情形,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
会议。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了6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共召开8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

报告期内,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最大限度发挥本人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优势,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及所任专门委员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提出异议。

2023年度,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将在后续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报告期内,本人对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对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2022年度及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现场考察及沟通情况

2023年,本人积极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股东大会,充分利用参会时间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认真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及内控情况,充分发挥监督和指导的作用。

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的相关动态,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财务部门保持沟通,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的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积极召集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以及其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及应对、内控审计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并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本人会计专业人士的作用。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对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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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回复,同时在参加公司股东大会期间,也与在场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就中小投资者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沟通。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本人提供了必要的条件,能够就公司生产经营等重大事项与本人进行及时沟通,对本人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

三、2023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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