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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05 18:25:49 股吧网页版
华锐精密: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06

关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24 年 5 月 21 日出具的上证科审(再融资)〔2024〕56 号《关
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精密”“发行人”或“公司”)会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等相关各方,本着勤勉尽责、诚实守信的原则,就问询函所提问题逐项进行认真讨论、核查与落实,并逐项进行了回复说明,现回复如下,请予审核。

说明:

1、如无特殊说明,本回复中使用的简称或名词释义与《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证券募集说明书(申报稿)》(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一致。

2、本问询函回复报告中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询函所列问题的回复 宋体(不加粗)

引用募集说明书内容 楷体(不加粗)

对募集说明书等文件的修改、补充 楷体(加粗)

3、本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 3
2.关于前次募投项目 ...... 26
3.关于经销模式 ...... 36
4.关于经营业绩 ...... 61
5.关于应收账款和票据 ...... 82
6.关于存货 ...... 100
7.关于财务性投资 ...... 112
保荐机构总体意见 ...... 118
1.关于本次发行方案

根据申报材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本次认购资金来源于认购对象自有和自筹资金,自有资金主要为个人及家庭积累,自筹资金主要为信贷借款或股权质押融资款。

请发行人说明:(1)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考虑;认购对象用于本次认购的具体资金来源、资金实力及筹集进展,股权质押融资的合规性、可行性;并补充借款协议的签署情况及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担保、还款安排、争议解决机制等主要条款内容,并结合上述因素进一步论证认购对象是否具备还款能力,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2)是否存在对外募集、代持、结构化安排或者直接间接使用发行人及其关联方资金用于本次认购的情形,是否存在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直接或通过其利益相关方向认购对象提供财务资助、补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本次发行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宜,是否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3)本次募投项目董事会前投入情况,是否存在置换董事会前投入的情形;(4)结合发行人现有资金及资金安排、资产负债率、营运资金缺口、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等情况,说明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用于补流的必要性及融资规模的合理性。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结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第
6-9 条以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对问题(1)-(3)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对问题(4)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发行人说明】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考虑;认购对象用于本次认购的具体资金来源、资金实力及筹集进展,股权质押融资的合规性、可行性;并补充借款协议的签署情况及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担保、还款安排、争议解决机制等主要条款内容,并结合上述因素进一步论证认购对象是否具备还款能力,相关信息披露是否准确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以及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考虑
1、本次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0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净额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贷款。

一方面,随着发行人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投产以及未来业务规模增长,发行人的销售和采购规模会逐步增加,对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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