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688061 证券简称:灿瑞科技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更正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47.3981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488.9391 万股的 1.28%。本次授予
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
束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
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灿瑞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正在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其简要情况如下: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2 月 10 日、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
2024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201.15 万股(调整后),约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75%。截至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尚未归属。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正在实施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购买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47.3981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488.9391 万股的 1.28%。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技术和业务骨干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1.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不超过 70 人,约占公司 2023 年底
全部职工人数 373 人的 1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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