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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7 18:51:24 股吧网页版
凯赛生物: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8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
有效期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上市公司”、“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6 号》的相关规定,就凯赛生物延长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一、本次发行的审议程序

2023 年 6 月 25 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2023 年 7 月 21 日,发行人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
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
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即自 2023 年 7 月 21 日至 2024 年 7 月 20 日,上述有效期
将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届满。

二、本次延长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具体情况

鉴于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在进行中,为保证本次发行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顺利
推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7 月 19 日。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延长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决议和授权有效期,有利于保证公司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议案内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宜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发行的相关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
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5 年 7 月 19 日。

三、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凯赛生物延长本次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表决结果及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凯赛生物本次
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十二个月;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凯赛生物未发生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变化;前述延长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众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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