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15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者“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毕得医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885 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22.9100 万股,每股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 88.00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28,160,800.0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92,830,452.00 元(税款人民币 5,569,827.12 元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
金为 1,335,330,348.00 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9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6,331,482.94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8,998,865.06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2]7021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方向 预计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 药物分子砌块区域中心项目 28,000.00 28,000.00
2 研发实验室项目 7,435.61 7,435.61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 8,000.00
合计 43,435.61 43,435.61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308,998,865.06 元,其中超额募集资金金额为874,642,765.06 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资金来源及现金管理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种类
公司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要求,仅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产品),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和决议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管理部具体操作落实。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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