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27
证券代码:688082 证券简称:盛美上海 公告编号:2024-050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人数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人数变化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完善公司治理,切实保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董事会成员由11人减少至9人,其中非独立董事人数由7人调整为6人,独立董事人数由4人调整为3人。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情况
鉴于上述公司董事会人数的变更,并结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
的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担
1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并依法登记。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
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
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
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一百〇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 第一百〇五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
大会负责。 会负责。
2 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董事 4 名,设董事长 1 人。 3 名,设董事长 1 人。公司董事长、执行
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选举和更换。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公司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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