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2
证券代码:688083 证券简称:中望软件
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〇二四年九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广州中望龙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望软件”、“公司”或“本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计划”)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及/或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在归属期内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06.953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130.3799 万股的 0.8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98.9537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82%,占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总额的 92.5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8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7.48%。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
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根据激励对象的不同类别特点,将激励对象分为两类,分别设置了不同的首次授予价格。其中,第一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41.44 元/股,第二类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51.15 元/股。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价格参考首次授予。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162 人,约占公司员工总
人数(截至 2024 年 6 月底)1,988 人的 8.15%,包括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公
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预留激励对象由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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