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5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
其他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的说明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收购曹群、徐农合计持有的北京水木天蓬医疗技术有限公司37.1077%股权和战松涛等11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海还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还瞻”)98.9986%有限合伙人出资份额,通过子公司拓腾(苏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张家港天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还瞻 1.0014%普通合伙人出资份额,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1、聘请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2、聘请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
3、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及备考审阅机构;
4、聘请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
上述中介机构均为本次交易依法需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聘请行为合法合规,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除上述聘请行为外,上市公司本次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或个人的行为。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是否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其他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的说明》之盖章页)
上海三友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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