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0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瑞松科技
股票代码:688090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志强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北路****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北路****
一致行动人:孙圣杰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北路****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汇景北路****
权益变动性质:协议转让,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7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及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七、本次股份转让事项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过户手续。
八、本报告书中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请投资者注意。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2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6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3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4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15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瑞松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指 广州瑞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孙志强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
指 孙圣杰
致行动人
深圳前海觅贝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恒泰觅
受让方 指
贝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恒泰觅贝 6 号基金 指 恒泰觅贝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孙志强先生通过协议转让减持其持有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公司 5,642,000 股,占瑞松科技总股本比例的 5.9897%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准则第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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