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6-11 18:59:41 股吧网页版
福昕软件: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12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昕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福昕软件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2021 年 9 月 13 日,福昕软件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8.53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1 年 11 月 19 日,福昕软件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6,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8.53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2023 年 8 月 29 日,福昕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
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2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福昕软件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2,689,072 股,占公司总股本 91,489,524 股的比例为 2.94%。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故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权益分派。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根据福昕软件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三、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计算依据

福昕软件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福昕软件总股本为 91,489,524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2,689,072 股,本次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数为88,800,452 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公司申请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以本核查意见出具之前一交易日 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54.98 元
/股计算:

1、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54.98-0.4)÷(1+0)=54.58 元/股

2、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88,800,452×0.4÷91,489,254≈0.3882 元/股

3、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88,800,254×0÷91,489,254=0 股

4、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