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7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方正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源环保”或“公司”)持续督导之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京源环保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3月11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8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32.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共计332,5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5,452,830.2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27,047,169.80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521号”验资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866号”鉴证报告确认。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智能超导磁混凝成套装备项目 29,100.00 24,566.08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8,683.92 8,683.92
合计 37,783.92 33,25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作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2、闲置自有资金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收益凭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计划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不超过上述额度的范围内,资金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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