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1-15 18:19:38 股吧网页版
京源环保:关于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1-16


证券代码:688096 证券简称:京源环保 公告编号:2024-076
转债代码:118016 转债简称:京源转债

江苏京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战略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不再聘任大华,改为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情况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进行充分沟通,其对变更事项无异议。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5)首席合伙人:杨雄

(6)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合伙人数量 54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261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96人。

(7)2023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54,909.9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42,18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33,046.25万元。

(8)2023 年度北京德皓国际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59 家。主
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北京德皓国际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期间有 13名从业人员近三
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2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以上处理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李俊,2013 年 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 1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 6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阳高科,2015年 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

计,2017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 8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 5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琪友,于 2003 年 4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 1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 年 9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8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的审计收费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 年度对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大华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发展战略及对审计服务的需求,公司拟不再聘任大华,改为聘任北京德皓国……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