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6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054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金宏转债”转股
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
日(2024 年 5 月 15 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22 日)期间,本公
司可转债停止转股,2024 年 5 月 23 日起恢复转股。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期间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118038 金宏转债 可转债转股复牌 2024/5/22 2024/5/23
调整前转股价格:27.46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7.12 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4 年 5 月 23 日
一、转股价格的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金宏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的约定,在“金宏转债”发行之后,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
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50 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的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3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及 2024 年 4
月 18 日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在“金宏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
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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