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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6 15:47:50 股吧网页版
金宏气体:关于回购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7


证券代码:688106 证券简称:金宏气体 公告编号:2024-101
转债代码:118038 转债简称:金宏转债

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转股价格:26.97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26.97 元/股

因公司注销回购股份数量为 5,6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
算,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金宏转债”转股价格不变。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19 号)核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0,16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16,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合计11,840,377.36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4,159,622.64 元。并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证券简称“金宏转债”,债券代码“118038”。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及公司
于 2023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
体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金宏转债在本次发行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2024 年 7 月 19 日,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5,680,000 股股份的用途予以调整,由“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调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回购股份注销事宜,注销股份 5,680,000
股,占公司注销前总股本的 1.164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及 2024 年 9 月 25 日
披露的《金宏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回购股份注销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0)。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一)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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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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