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5-05 16:30:32 股吧网页版
联测科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确认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6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确认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测科技”)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爱国及一致行动人李辉、郁旋旋、张辉的关于续签《一致行动确认书》的通知。鉴于各方在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签署的《一致行
动确认书》于 2024 年 5 月 5 日到期,各方续签了新的《一致行
动确认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确认书》的背景情况

赵爱国与李辉、郁旋旋、张辉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签署了《一致行动确认书》(以下简称“《原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其有效期至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
月止。公司股票于 2021 年 5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原
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届满,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并明确各方一致行动内容,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对公司实质有效的控制,经友好协商,李辉、郁旋旋、张辉愿意在行

使股东权利中继续与赵爱国保持一致行动,并于 2024 年 5 月 5
日续签了新的《一致行动确认书》。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赵爱国持有公司股份 9,328,630 股,占公司股本的 14.57%;李辉持有公司股份 4,851,090 股,占公司股本的 7.58%;郁旋旋持有公司股份3,948,113 股,占公司股本的 6.17%;张辉持有公司股份3,325,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5.19%。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确认书》的主要内容

赵爱国以下简称“甲方”,李辉、郁旋旋、张辉以下合称“乙方”,以上各签约主体合称“各方”,单称“一方”。

(一) 总则

各方同意,乙方在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之提案权、表决权;提名董事、监事人选;选举董事、监事以及促使所能控制的董事行使表决权等权利(以下简称“股东权利”,如有。本确认书所称“所能控制的董事”指由其提名,并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获任的董事)等公司股东权利时应根据本确认书与甲方保持一致行动。
(二) 提案权行使的安排

1、各方在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向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议案前,应经过适当的事先共同协商程序以达成一致意见(本确认书所指的“一致意见”体现在公司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以及其他场合时,各方及/或其所能控制的董事对审议事项所投的“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的种类相一致),并以此一致
意见为准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议案。如各方在事先共同协商的过程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各方应以甲方意见为准向本次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提出议案。

2、在各方所控制的董事向董事会提出议案前,各方应按照本确认书第(四)条第 1 点的约定进行适当的事先共同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并促使其控制的董事以此一致意见为准在董事会上提出议案。如各方在事先共同协商的过程中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各方应促使其控制的董事以甲方意见为准向本次董事会提出议案。

(三) 表决权行使的安排

1、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前,各方应当按照本确认书第(四)条第 1 点的约定经过适当的事先共同协商程序以对会议表决事项事先达成一致意见,并以此一致意见在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表决。

2、在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前,各方应按照本确认书第(四)条第 2 点的约定经过适当的事先共同协商对会议表决事项事先达成一致意见,并促使其控制的董事以此一致意见为准在董事会上进行投票表决。

(四) 事先共同协商机制

1、 各方同意,在行使股东权利前三日,各方应召开预备会议,并在预备会议上对需要行使股东权利的事项进行逐项讨论并形成一致意见以便各方在行使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如各方
对相关事项未能形成一致意见,乙方同意无条件与甲方保持一致意见。

2、 在不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情况下,甲方和/或乙方控制的公司董事在公司董事会提出议案或行使表决权前,应当征询甲方和/或乙方的意见。各方应当按照第 1 条的约定,经事先共同协商过程以达成一致意见,并以此意见为准明确告知并促使其控制的公司董事行使相关的提案权、表决权及其它权利。

(五)承诺

各方承诺在本确认书有效期间,李辉、郁旋旋、张辉与赵爱国承诺将按照本确认书的约定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公司股东、董事权利,严格遵守和履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一致行动人的义务和责任,在公司股票上市期间,李辉、郁旋旋、张辉与赵爱国还应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