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21
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4-062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鉴于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已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行权价格由人民币 29.70 元/股调整为 29.34 元/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年修订)》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规定调整公司《2020 年期权激励方案》关于可行权日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行权价格及可行权日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方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制定并实施《2020 年期权激励方案》,合计向 117 名激
励对象授予 46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29.70 元/股,授予日为 2020 年 10 月
26 日,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作废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10 年。
2020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定〈深
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10 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定〈深
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核实〈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6 日,公司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定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2 年 9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方案部分员工股票期权的议案》,因 7 名员工个人情况,经该等员工与公司协商一致,董事会同意公司取消授予股票期权激励方案中该等员工的合计 22.63 万份股票期权。
2022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行权有 94 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本次实际行权人数共计 94 人,其中 7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行权数量 157,134 份,对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实际新增人民币普通股(A 股)1,224,730 股,每股
29.7 元,共收到股权资金 36,374,481.00 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 1,224,730 元,
对应资本溢价人民币 35,149,751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后,公司的累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14,334,730 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 414,334,730 元。本次行
权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完成登记。
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本次行权有 94 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本次实际行权人
数共计 93 人。在符合行权条件的 94 名激励对象中,其中 5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
原因放弃部分行权数量 7.0637 万份股票期权、1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全部行权数量 0.8333 万份股票期权,对于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本次实际行权数量为130.2894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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