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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8-13 18:27:56 股吧网页版
沪硅产业:沪硅产业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公租房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14


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公租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提高员工凝聚力及工作积极性,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新昇”)根据上海市及临港产业园区关于“先租后售”公租房的相关规定,向上海临港产业区公共租赁房建设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租房,并将其分批租售给公司员工。

近期,公司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认购员工的资格进行逐一审查,符合认购条件的员工中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租房认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于2024年8月1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邱慈云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泥城镇云端路1565弄内,交易涉及的建筑面积总计为273.39m2。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标的产权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人,具体如下:

1、邱慈云,公司董事、总裁;

2、黄燕,公司财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情况

上述公租房房屋产权前期登记在上海新昇名下,关联方本次认购后,与上海新昇签订《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将于上海新昇取得公租房项目预售许可证之日届满 10 年, 且认购 人员在签署《上海市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合同》后持续为公司服务满约定年限后,方可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公 司取得房屋 产权时 的价格为基础,由上海 新昇房屋管理委员会制定。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公租房租售给公司员工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提高员工凝聚力及工作积极性。本次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方获取公租房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员工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公租房的议案》,关联董事邱慈云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024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出售公租房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上海新昇向关联方出售公租房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为公司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提供了保障,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向关联方出售公租房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基于公司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的需要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方获取公租房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员工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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