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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20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4-027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限售期 24 月);股票认购方式为
网下,上市股数为 931,840 股。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等于该限售期的全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931,84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7 月 29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22 年 6 月 9 日
出具的《关于同意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3 号),同意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664 万股,并于 2022 年 7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挂牌上市。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6,656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51,724,194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77.7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4,835,806 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 22.29%。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的 654,669 股限售股上市流
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
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2023 年 7 月 31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的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 483,925 股上市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0);2024 年 6 月 24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 4,920,000 股上市
流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限售股股
东数量为 1 名,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 931,840 股(因公司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由 665,600 股变为 931,840 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数的 1.00%。上述股份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
起 24 个月,现限售期即将届满,将于 2024 年 7 月 29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暨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新增股份 26,414,389股,公司总股本由 66,560,000 股增加至 92,974,389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其他变化。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92,974,389 股,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931,84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1.00%。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等文件,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战略配售限售股,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限售期届满后,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承诺
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截
至本核查意见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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