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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31 17:44:22 股吧网页版
晶华微:晶华微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8-01


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4-031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3/8/17,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500 万元~3,000 万元

回购价格上限 42.95 元/股(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前为 60.00
元/股)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实际回购股数 576,760 股

实际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6203%

实际回购金额 21,971,556.9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18.37 元/股~43.64 元/股

一、 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2023 年 8 月 18 日,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万元,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0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2)。

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回购报告书》的约定,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60.0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42.95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二、 回购实施情况

(一)2023 年 9 月 21 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

(二)2024 年 7 月 30 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576,760 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6203%,回购最高价格为 43.64 元/股(回购最高价格在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前发生,未超过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 60.00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 18.37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在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发生,未超过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 42.95 元/股),回购均价为 38.09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 21,971,556.90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等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四)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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