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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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 2024-062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
售条件已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6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为 119,000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6%。
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于上
市流通前,公司将另行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皓元医药”)于 2024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9,000 股;同意按照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6 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
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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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限制性股票 110.00 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次激励计
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5,021.7339 万股的 0.73%。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
股票 17.00 万股(调整前 ),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5,021.7339 万股的 0.11%,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15.45%;授予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 93.00 万股(调整前),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
15,021.7339 万股的 0.62%,占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总量的 84.55%。
(3)激励人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6 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118 人。
(4)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32.00 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2.00 元/股。(调整前)
(5)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
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50%
第二个解除限售
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
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
日止
50%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
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将按本次激励
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
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
等股份的解除限售期与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届时公司对尚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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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
购。
(7)业绩考核要求
①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对应的考核年度为 2023 年-2024 年两个会
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25%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60%
注: 1)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
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涉及的业绩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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