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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6-28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54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5号)同意,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67.5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3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09,249,449.00元,扣除保荐承销等发行费用114,608,529.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94,640,919.1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2020年12月7日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75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为了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进
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于近日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翠竹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公司、保荐机构及新增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或“本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新增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 开户银行 账号
1 科兴生物制 药物生产基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745878717806
药股份有限 改扩建项目 公司前海蛇口分行
2 公司 研发中心升级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443066254013009023907
建设项目 公司深圳翠竹支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签署主体
甲方: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蛇口分行
乙方2: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乙方1、乙方2统称为“乙方”)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主要内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分别为745878717806、443066254013009023907,截至2024年6月27日,专户余额均为0.00元。该专户分别仅用于甲方“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
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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