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0-11 17:26:55 股吧网页版
科兴制药: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0-12


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4-066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经履行招标程序并根据评标结果,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致同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进行了沟通,大华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异议。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不再聘任大华,改为聘任致同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2)成立日期:1981 年(致同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
2011 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6)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225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64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54 人。

(7)2023 年度未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70,337.32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220,459.5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0,183.34 万元。

(8)2023 年度致同服务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257 家。主要行业包
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481.21 万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815.09 万元。

致同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内,致同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3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
纪律处分 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

项目合伙人:陈志芳,2002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签署新三板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雷兵,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3)拟安排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质量控制复核人员:钱华丽,200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近三年复核挂牌公司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质量控制复核人钱华丽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雷兵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陈志芳最近 3 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