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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3
证券代码:688148 证券简称:芳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转债代码:118020 转债简称:芳源转债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授予日:2024 年 7 月 12 日
授予数量:947.60 万股
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2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认为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确
定 2024 年 7 月 12 日作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资格的 155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947.6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73 元/股,有关情况如下:
一、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邹育兵先生作为征集人依法采取无偿方式向
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2、2024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3、2024 年 6 月 6 日至 2024 年 6 月 16 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
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
4、2024 年 6 月 15 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4 年 6 月 21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4 年 7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应当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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