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芳源股份”或“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芳源股份签订《保荐协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4 年 1-6 月(以下简称“2024 年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上半年”或“报告期”),芳源股份
3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需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
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2024 年上半年,芳源股份在持续督
4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 导期间未发生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 报告的前述情形
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
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5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期回访等方式,对芳源股份开展了持
续督导工作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2024 年上半年持续督导期间,保荐
6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机构督导芳源股份及其董事、监事、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
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 保荐机构督促芳源股份依照相关规
7 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
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行公司治理制度
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保荐机构督促芳源股份依照相关规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定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内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控制度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
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 保荐机构督促芳源股份严格执行信
9 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
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他相关文件
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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