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公司代码:688150 公司简称:莱特光电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四、“风险因素”相关的内容。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股份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分配利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
会召开日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总股本 402,437,585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868,800
股后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401,568,78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4,094,127.10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31.27%。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八条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金额,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 2023 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004,663.16 元(不含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以此计算 2023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54,098,790.26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70.22%。
截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868,800 股,不享有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因此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本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如在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科创板 莱特光电 688150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潘香婷 陈潇宇
办公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3幢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3幢
3号楼 3号楼
电话 029-88338844*6050 029-88338844*6050
电子信箱 panxiangting@ltom.com chenxiaoyu@lt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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