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3 年度的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 余强 上年末合伙人数量 103
上年末执业人员 注册会计师 701
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82
业务收入总额 108,764 万元
2023 年业务收入 审计业务收入 97,289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 54,159 万元
客户家数 159 家
审计收费总额 13,684 万元
客户主要集中在以下行业:
(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2023 年上市公司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
(含 A、B 股)审 涉及主要行业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计情况 (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
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3 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
管理措施 6 次,涉及人员 21 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涉及人员 15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2023 年 4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3、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
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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