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29 17:39:10 股吧网页版
步科股份: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30


证券代码:688160 证券简称:步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的通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园北区朗山一路 6 号意中利科技园 1 号 3 楼会
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表决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雪艳女士召集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
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4 年 4 月
29 日作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6 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 42 万份股票
期权,授予价格为 38.18 元/份。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向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
就暨注销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1 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公司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共计 6.3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行权条件未成就,公司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所对应的全部股票期权 54.21 万份进行注销。公司本次注销合计 60.51 万份股票期权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暨注销股票期权
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