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3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步科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386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10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0.34 元,共计募集资金 42,714.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8,145.4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已经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11 月 9 日出具天健验〔2020〕
3-107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根据《上海步科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 9,215.00 9,215.00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8,567.00 8,567.00
3 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2,503.70 2,503.70
4 补充流动资金 6,800.00 6,800.00
合计 27,085.70 27,085.70
2、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中心升级改造项目”变更为“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拟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8,834.00 万元,拟使用原项目募集资金人民币 9,215.00 万元及其对应的利息、理财收益,并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3,200.00 万元,其余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建设期为 3年。
3、根据公司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及“智能制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前述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成都研发及营销中心办公楼(二期)建设项目。
4、根据公司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
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及项目延期的公告》,同意将“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人民币 66,115.62万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 2027 年第四季度。
经过变更后,募集资金拟使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运用方向 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智能制造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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