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0-26
证券代码:688162 证券简称:巨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8
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邓海流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和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及回报股东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 20,000.00 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的规定,不会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安徽巨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调整及延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及公司整体经营发展布局等客观情况审慎做出的合理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调整及延期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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