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3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希荻微
股票代码:68817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戴祖渝
住所:重庆市沙坪坝区********
股份变动性质:表决权委托(实际控制人之一权益减少)、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24 年 8 月 2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 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其他附加生效条件。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1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戴祖渝
希荻微、公司、上市 指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佛山迅禾 指 佛山市迅禾企业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戴祖渝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93,790,457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2.89%)对应的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表决权、提名与提案权等除收益权之外的股东权利
不可撤销地委托给TAO HAI(陶海)行使和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表决权委托协 指 《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
议》、本协议 协议》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国籍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戴祖渝 女 中国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2021 年 3 月 11 日,戴祖渝、TAOHAI(陶海)、唐娅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2024 年 8 月 2 日,TAO HAI(陶海)、唐娅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约定各方在处理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时保持一致行动。戴祖渝与 TAO HAI(陶海)系母子关系;TAOHAI(陶海)与唐娅均系佛山迅禾的合伙人,佛山迅禾系 TAOHAI(陶海)、唐娅的一致行动人。戴祖渝、TAOHAI(陶海)、唐娅及佛山迅禾构成《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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