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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9-27 16:14:18 股吧网页版
时代电气: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9-2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就时代电气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永江先生近日因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变流与控制技术中心主任,不再为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刘永江先生离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刘永江先生,1985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8 年毕业于华东交通大学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刘永江先生离职前担任公司变流与控制技术中心主任,为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刘永江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通过中金公司时代电气 1 号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时代电气
1 号资管计划”)参与了公司科创板 IPO 战略配售,持有时代电气 1 号资管计划
16.66%的份额。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与专利技术情况

刘永江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均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再认定其为核心技术人员并不会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刘永江先生签署的劳动合同中约定了保密责任并签订了《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中对保密内容、保密范围、保密期限作出了明确约定,并对其需要履行的保密措施进行了明确界定。

公司制定了《竞业限制管理办法》,并与刘永江先生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其在竞业限制期限内,不得直接或间接在与公司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利用相同或类似技术或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任职,也不得采用自己个人独资或与他人合资、合作、合伙或采取提供咨询服务等其他方法生产或协助他人生产与公司相同或类似产品、利用相同或类似技术、经营相同或类似业务或者有竞争关系的产品、业务、技术。
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公司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拥有扎实的高学历人才基础,通过完善的人才培养机制,培养出了一支高素质、高效率的专业研发人才队伍,为公司保持技术先进性和持续创新能力做好保障。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境内研发人员数量为 3,180 人,占境内员工总人数比例为
38.03%,其中核心技术人员为 10 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9 人,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姓名

本次变动前 王业流、朱红军、张东方、吕阳、刘良杰、张定华、张敏、刘永江、窦泽
春、漆宇

本次变动后 王业流、朱红军、张东方、吕阳、刘良杰、张定华、张敏、窦泽春、漆宇

刘永江先生离职后,公司其他关键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变化,公司整体研发实力不会因刘永江先生离职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对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产品创新等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正常进行。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后备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团队及核心技术人员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刘永江先生已完成相关工作的交接,其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能力、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刘永江先生在职期间参与研究并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知识产权归属于公司所有,其已与公司签署相关的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不存在涉及职务发明的纠纷或潜在纠纷,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公司现有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稳定,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廖汉卿 李 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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