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15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9日以专人送达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晔主持,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以及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上海柏楚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向激励对象实行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和《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胡佳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保证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本议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胡佳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行本次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
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
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
票授予协议》;
(5)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以及归属数量进行
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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