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06
证券代码:688190 证券简称:云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江志俊持有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路股份”或“公司”)IPO 前股份 1,228,8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2%。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江志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42%。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3 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持有 IPO 前股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数量(股)
江志俊 5%以下股东 1,228,852 1.02% IPO前取得:1,228,852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减持
股东 计划减持 竞价交易 减持合理 拟减持股 拟减持
数量 减持方式
名称 比例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份来源 原因
(股)
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500,000 股 2024/8/9
江志 不超过: 不超过: 按市场价 自身基
大宗交易减持,不 ~ IPO 前取得
俊 500,000 股 0.42% 格 金需求
超过:500,000 股 2024/11/8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东江志俊关于上市后股份锁定期做出承诺如下:
“一、本人所持发行人股份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
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股份。
二、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
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
述发行价指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格,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利润分配、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证券交易
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三、在上述承诺的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及任职期间届满后 6
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
一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
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四、如本人违反上述股份锁定承诺违规减持发行人股份,违规减持股份所
得归发行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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