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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6-20 19:54:00 股吧网页版
华峰测控:华峰测控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6-21


证券代码:688200 证券简称:华峰测控 公告编号:2024-024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及/或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7.36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5,439,427 股的 0.20%。其中首次授予21.9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4%;预留 5.46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6%。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以下简称“《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7 日以 154.5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6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 万
股限制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全部归属完毕。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7 日以 151.4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24 名激励对象授予 5.25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
性股票,该部分限制性股票目前尚未全部归属完毕。本次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相关联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及/或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7.36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35,439,427 股的 0.20%。其中首次授予 21.9 万股,约占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6%,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0.04%;预留5.46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4%,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19.96%。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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