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9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4-024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
币 2,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有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
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收到董事林长青、董事陈国兴、股东王国林、股东上海美斓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上海美熹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上海美劭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股东上海美甫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其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书面回函。除上述人员外,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回购提议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如后续有相关减持股份计划,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1、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拟在未来合适的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股份全部或部分未转让股份将予以注销的风险;
4、如遇有关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调整回购方案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且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4 年 4 月 22 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陈金章先生,实际
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CHUN-LIN CHEN 先生的《关于提议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函》,提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提议公司再次回购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
2、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8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3、根据《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
相关规定,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4/29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6 个月
方案日期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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