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04-30 17:01:45 股吧网页版
美迪西: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5-0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迪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美迪西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3 年度,广发证券对美迪西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针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 了持续督导制度,已制定了相应的
划。 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机构已与美迪西签订保荐协
2 开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 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 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已报上海证
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
3 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美
迪西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 2023 年度,美迪西未发生按有关规
4 法违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 定须保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法违规情况。

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

5 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 2023 年度,美迪西无违法违规或违
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 背承诺的情况。

易所报告。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保荐机构督导美迪西及其董事、监
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6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
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 保荐机构督导美迪西依照相关规
7 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
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的行为规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

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

8 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 保荐机构督导美迪西严格执行内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 部控制制度。

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

与规则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

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 保荐机构督导美迪西严格执行信
9 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
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其他相关文件。

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

前审阅,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

督促上市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 2023 年度,保荐机构对美迪西的信
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
10 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 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
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况。

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

作,对……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