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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格灵深瞳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4-27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制度的规定,在 2023 年度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各项工作职责,现将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叶磊先生、独立董事刘倩女士、董事赵勇先生组成,由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叶磊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召集人。

报告期内,因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开展了换届工作。2023 年 11 月
14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为独立董事叶磊先生、独立董事刘倩女士、董事李兴华先生,召集人仍为叶磊先生。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全体成员均亲自出席了
历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 4 1、《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第 月 19 日 2、《关于 2022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九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 4

审计委员会第 月 25 日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 8

审计委员会第 月 25 日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十一次会议

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 10

审计委员会第 月 26 日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 11

审计委员会第 月 14 日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一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与评估,认为该机构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工作,遵循独立性原则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勤勉尽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在全面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的要求,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从专业的角度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开展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工作计划执行,并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经审阅相关内部审计工作资料,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持续完善内控规范体系构建,督促公司严格执行内控规范制度。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运作规范,各项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公司各期财务会计报告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四)协调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了充分、良好的沟通,积极协调年度审计的相关工作,共同发挥审计监督职能。

(五)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开展了换届工作,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王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四、总体评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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