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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07-30 19:23:48 股吧网页版
思特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07-3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受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特威”)股东 Brizan China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BrizanHoldings”)、ForebrightSmartEyesTechnologyLimited(以下简称“ForebrightSmartEyes”)、共青城思智威科技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思智威”)(上述 3 名股东以下合称“出让方”)委托,组织实施本次思特威首发前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

根据《关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的实施意见》《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询价转让和配售》(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相关规定,中金公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实施过程和出让方与受让方的合规性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询价转让概述

(一)本次询价转让出让方

截至 2024 年 7 月 25 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Brizan Holdings 24,873,577 6.22%

2 Forebright Smart Eyes 24,324,875 6.08%

3 共青城思智威 19,374,294 4.84%

经核查,参与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符合《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资格,不存在违反《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的:“(一)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关于股份减持的各项规定或者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二)参与转让的股
押、司法冻结等权利受限情形;(四)参与转让的股东是否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五)本所要求核查的其他事项。”等禁止性情形。

(二)本次询价转让数量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 8,000,2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转让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占所持股份 转让股份来源
(股) 的比例

1 Brizan Holdings 1,471,347 0.37% 5.92% 首发前股份

2 Forebright Smart Eyes 4,325,000 1.08% 17.78% 首发前股份

3 共青城思智威 2,203,853 0.55% 11.38% 首发前股份

(三)转让方式

出让方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思特威首发前股东,根据《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以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

(四)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中金公司综合考量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
2024 年 7 月 25 日,含当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70%(发送认
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中金公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
计;

(3)收到《申购报价单》时间优先:申报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申购报价单》发送至本次询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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